安化: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 讓“陽光”與檢察同行
2022-03-25 13:17:25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諶 微 周 萍 | 點擊量:9889
法制周報訊(記者 李翔 見習記者廖悠悠 通訊員 諶 微 周 萍)為進一步推進檢務公開,提升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,3月24日上午,安化縣人民檢察院對諶某某、李某某等6件非法捕撈水產品案舉行公開聽證,邀請人民監(jiān)督員、律師、安化縣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水產養(yǎng)殖推廣專業(yè)人員參加。
聽證會上,案件承辦人分別對六件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刑事部分的案件事實、法律適用等情況作具體闡述,提出擬作相對不起訴的決定及理由。認為:六起案件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犯罪嫌疑人積極配合案件調查,自愿認罪認罰,兩名有漁獲物的嫌疑人主動悔罪,自愿購買魚苗在其破壞水域進行增殖放流,根據“少捕慎訴慎押”刑事司法政策,擬對6人作相對不起訴決定。
聽證人員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,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處理的決定。聽證員龔二成說到,“雖然檢察機關作出擬不起訴的決定,但是希望犯罪嫌疑人能夠以后不再犯,并且加強宣傳,以身作則。”
最后,幾名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行為深刻懺悔,誠懇悔罪,并感謝檢察院擬對其作不起訴處理,給其洗心革面、回歸社會的機會;并表示今后將遵紀守法、吸取教訓、自覺保護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成為守護一江碧水的“守河人”。
此次聽證會充分聽取了聽證員的意見,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和監(jiān)督權,在公開評議中讓當事人對其行為的違法性有了進一步的認識,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(tǒng)一。下一步,該院將繼續(xù)努力發(fā)揮公開聽證程序的制度價值,按照《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聽證工作規(guī)定》,對符合條件的案件,增加組織召開聽證會次數,主動接受監(jiān)督,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。
責編:李林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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